航空障礙燈設備在高空建筑中使用廣泛!
高空障礙燈設備是為了防止飛機在航行中與建筑物或構筑物相撞的標志燈。障礙燈的裝設應根據該地區航空部門]的要求來決定。從地表面或水面為基準,建造高度在60m以上的建筑物或構筑物,對夜間航行或在儀表氣象狀態下航行的飛機,使之能識別出障礙的存在。因而應設置高空障礙燈設備。
障礙燈一般應裝設在建筑物或構筑物凸起的頂端(避雷針除外)。當制高點平面面積較大或是建筑群,除在較高端處裝設障礙燈以外,還應在其外側轉角的頂端分別裝設。煙囪高度在100m以上者裝設障礙燈時,為減少其對燈具的污染,宜裝設在低于煙囪口4~6m的部位。同時還應在其高度的1/2處裝設障礙燈。煙囪上的障礙燈宜裝設3盞并呈三角形排列。并且障礙燈的顏色應為紅色。為了使空中任何方向航行的飛機均能識別出該物體,因此需要裝設一盞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