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障礙燈在安裝中會出現的問題,怎么解決?
航空障礙燈按國家標準,頂部高出其地面45米以上的高層建筑必須設置航空障礙燈。為了與一般用途的照明燈有所區別,航空障礙燈不是常亮著而是閃亮,低光強航空障礙燈為常亮,中光強航空障礙燈與高光強航空障礙燈為閃光,閃光頻率不低于每分鐘20次,不高于每分鐘70次。航空障礙燈的作用就是顯示出構筑物的輪廓,使飛行器操作員能判斷障礙物的高度與輪廓,起到警示作用。
航空障礙燈在安裝中會出現的問題,安裝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以下技術問題:
1)在樓頂女兒墻上垂直安裝的航空障礙燈,高出女兒墻上的避雷帶,且在避雷針保護外側。對此,在航空障礙燈附近的避雷帶上,補加一小避雷針,其高度能保護此航空障礙燈。
2)安裝在室外側墻上的光控探頭,會受到雨雪及下落物體的侵害。那樣可以將光控探頭放在一個側放與外墻上的外側敞口的金屬盒里,尺寸高寬為15cm,深為10cm。
3)某樓障礙燈安裝完畢,買樓單位在旁矗立一高9m、寬45m的巨型廣告牌,遮擋了障礙燈,為此,本 可以將5盞障礙燈升高到廣告牌頂部,平面布置到最遠點。由于障礙燈有效光強大于霓虹燈光強,數公里之外的飛行員不會受廣告牌的霓虹燈影響,仍能清晰識別高大建筑物。
4)某樓設計為景觀障礙燈,但工人誤安裝了中光強障礙燈。為避免不同型號障礙燈混淆,可以不同型號的產品,其外形、顏色及其他標志,應有明顯區別,型號標明位置應印在便于查看處。